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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在新时代中国的重要性探究


2019-03-08    来源:法制与社会    作者:刘莹莹

摘 要 进入21世纪以后,国内经济和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民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也在逐步提升,在全球的背景下,中国不管是在地区还是世界舞台中地位和声誉不断加重,因此国际法的发展给予了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对于国际法来讲,在我国和其他国家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法典,也是保持公平和正义的主要体现,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国际法的重要性逐步的凸显出来。因此本文将国际法作为研究的对象,将国际法在中国的重要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能够让中国国际法朝着健康方面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的推进起到有利的一面。 
  关键词 新时代 国际法 重要性 
  作者简介:刘莹莹,敦煌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在职人员高级课程研修班学员,研究方向:国际法学。 
  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1.122 
  进入21世纪以后,国内经济和社会不断向前发展,民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也在逐步提升,同时在全球的背景下,中国不管是在地区还是世界舞台中地位和声誉不断加重,因此对国际法的发展给予了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对于国际法来讲,是我国和其他国家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法典,也是保持公平和正义的主要体现,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国际法的重要性逐步的凸显出来。因此本文将国际法作为研究的对象,将国际法在中国的重要性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能够让中国国际法朝着健康方面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对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的推进起到有利的一面。 
  一、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法与国际法互动奠定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的完善,为社会的稳定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同时对国际法和国内法之间的融合深入发展关系创造了良好的氛围。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体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研究核心就是要对国际法完善,同时还要与时代发展的需求紧密相联系,才能够对国际法和国内法律之间的关系综合处理,让国际条约在国内转变的期间,通过对国际法灵活的使用,对执行方面问题有效的解决。 
  我国建国60多年的时间中,与世界范围内不同的国家都建立了良好的邦交关系,在世界范围内的不同领域中活动参与积极性提升的同时,不仅在政府间的国际组织中崭露头角,与其他国家签订了300个多边的条约,成为了国际体系中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和建设主体,为世界的经济和贸易以及文化的发展贡献了特别重要的作用。据初步的统计,与我国建立邦交关系的国家已经从早期的18个增到到了170余个國家,同时签订了数万条双边条约;和160余个国家构建了双边的贸易合作体系,在世界范围内签订了10个自由贸易区域的协定;与120余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在防止双重征税协定的方面,与世界范围内90余个国家签订了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条约,对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此外我国在联合国的30余项维稳和行动中,派遣了各类人员3万余次,在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中是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通过统计分析的数据中能够看出,我国的发展是实质性的向前推进,中国已经发展成国际秩序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大国,在全球的合作中转变为国际秩序的积极支持主体。 
  在经济全球化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逐步的发展成为了国际谈判和国际机构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主体,在对国际问题进行解决的过程中,都会寻求中国的帮助。一系列的国际性的条约和其他国际法律方面的条约,对我国的国家主权和安全以及发展的利益给予了有效的维护,也营造出了对外部环境客观的国际法律的保障体系。除此以外,我国在国内的法律中,针对对外关系的法律和法规等也进行了合理的拟定,与其他国家不同领域中的基本法律制度进行了有效的构建和规范,逐步的构成了对外关系处理的国际条约和法律的体系,让我国的对外工作领域搭建出了法律的框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步的与世界范围内不同的国家签订了近万条双边或者是多边的条约,但是在加入国际条约的国内法律体系地位的方面,其存在的问题仍旧没有解决,其主要的因素就是我国宪法对于条约在国内法律中的地位未能进行有效的规定,同时立法的机关在对法律进行拟定的期间,没有灵活将其转化或者是借鉴,成为了我国加入国际条约的最大阻碍。虽然最高人民法院曾多次发布文件通知各级法院在审判案件中可以适用国际条约,但是效果也往往不尽人意。 
  不管是未来对开放性的经济实现互惠互利和内外联动,还是对我国特色社会主体的法律体系进行有效的完善,都要对国际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影响和地位充分的重视,同时在理论和认知以及制度建设等等不同的层面上,将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国际条约的重要性有效的提升,继而对国内在法律制度实施和执行条约等不同的方面进行有效的完善。除此以外,在对国际法进行研究分析的过程中,还要重视国内法律和国际法的结合,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将法学研究的方法和其他的研究方法灵活的使用,将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及社会主体法治建设的作用性充分的发挥。 
  二、中国为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提供新希望 
  我国经济和社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全球化经济和国内的经济增长产生了推进作用。目前中国在与其他国家展开活动交流的期间,已经逐步的成为了国际体系中的接受和维护的主体;在多边主义的方面,中国成为了坚定的支持者;在全球治理的国际气候以及世界贸易组织不同的领域中国,中国的地位和作用性在不断的发挥,让国际社会朝着更为开放和活跃的方面不断的发展着。例如在2013年,中国在世界经济治理机制改革的过程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让世界银行投票的方式发生了一定的改革。将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其投票的权利增加3.22%,同时在20国集团的首尔峰会中,确认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会超过6%的份额,放置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的市场中。 
  从现实的层面上来看,国际法律其主要的构建主体和拥有主体以及管理的主体,都是以美国美国为首的西方的发达国家,他们也是利益最大化的主体。在世界经济体系中,贸易和投资是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方式,中国目前在国际体系中虽然倡导的是和平发展,但是其也要面对大的发展和变革以及调整的复杂背景,同时要想在世界舞台的中心获得更好的发展,不仅仅要对与其他国家沟通和交流期间复杂的情况进行磨合,还要面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带来的问题,以及在国际责任和定位方面的挑战。除此以外,在我国经济进入了关键阶段以后,外交和内政之间的相互作用性得到了全面的凸显,所以经济的发展要对结构的调整和转变的方式,立足于和平发展的理念下,才能够与现实的发展状况紧密的相契合,还要通过对外交和法律等等不同方面,来对我国的主权和安全以及发展的权益进行有效的维护。
所以在未来我国对国际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过程中,要将不同学科的综合能力充分的发挥和强化,将我国对国际秩序的变革的主导能力给予有效的提升,进而在面对全球经济日益复杂和多变的背景下,立足于国际新秩序为基础,对全球经济失衡问题掌握更多的主动权。首先在国际法律秩序调整改革的期间,中国要将自身的角色地位有效的塑造,精准的定位我国在国际法律秩序改变的角色地位,才能够牢牢的掌握国际法深层次的变动规律和未来的发展趋势。还其次要精准的把握我国在国际法律秩序变动中的角色,立足于自身为基础,将国际法的使用能力进行全面的提升,进而在对国际的规则和格局主动的引导以后,让国际法对我国的发展产生有利的一面。最后在对国际法律秩序中的角色变动有效的掌握以后,要将和平发展作为指导的方向,使用国际法来对中国负责的大国形象有效的构建起来。 
  三、我国国际法发展聚焦新方向 
  我国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对世界和平稳定贡献了巨大的力量。在协商对话的过程中,对国家间信任给予了有效的增进,将矛盾和分歧全面的化解和减少,降低了使用武力发生的摩擦行为。在地区合作的过程中,立足于睦邻友好的合作理念,深入的发展共建和谐亚洲的理念,坚持不同国家互相尊重和依存的原则,使用对话和谈判来对领土和海洋的权益出现的问题进行有效的解决,进而对地区的和平稳定发展产生了推进的作用。但是我国在领土和海洋权益存在一定争端问题的邻近国家,一方面在与我国经济贸易关系发展的过程中,对自身的经济利益进行有效的满足,另一方面借助和依赖以美国为首的军事同盟,或者是通过其他的方式来与我国争夺领土和海洋的权益。面对复杂的海洋和领土争端情况,我国立足坚持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只有通过使用國际法来与邻近国家的领土和海洋权益争端问题解决,因此我国国际法研究成为了最为紧要的任务,这也是我国对国际法使用能力的考验,同时也是对国际法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以后,通过对其灵活的使用提升我国和周边国家的和平合作的能力的考验。 
  因此国内在对国际法研究的过程中,要立足于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全面的开阔视野,将不同学科角度的综合能力进行充分的使用,对世界范围内优秀的国家经验学习。除此以外,我国还要对国际法充分的尊重,对国际法产生的局限性消极的对待,对国际法中的所提出的自由和权利充分的运用,才能够让国际法赋予我国的权利全面有利的实施,对我国的核心利益有效的维护。 
  四、结语 
  总体来讲,我国的国际法研究不能够仅仅是立足于当前国际法的总体趋势,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方面的问题,还要将我国国际法服务于外交和法制建设存在的不足深入的分析,让国际法作用性在我国充分发挥,对我国的主权和安全以及发展和核心的利益维护,立足于中国和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基础上,构建出新的和平发展理念以及和谐发展的观念,对世界经济和社会贸易的发展产生推动的作用,进而对我国的法制和国际法制的向前推进起到促进的作用,让国际法真正的成为能够将世界范围内不同国家在开展经贸合作以及文化交流过程中核心的法典,对全球的社会稳定发展和公平正义起到保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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