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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乱象如何依法整治


2019-04-08    来源:人民论坛    作者:贾 清

【摘要】“e租宝事件”“昆明泛亚案”“校园贷”等金融乱象的频繁发生,对社会生活和金融秩序造成了巨大影响。需要树立全面从严防治理念、弥补金融监管法治短板、强化严格执法监督问责,依法整治金融乱象。

【关键词】金融乱象 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互联网技术不断发展,金融产业呈现蓬勃发展趋势,但是,也隐藏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从“e租宝事件”“昆明泛亚案”到“校园贷”,金融乱象频繁发生,对社会公众正常生活和金融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必须施以重拳,依法整治金融乱象。

金融乱象花样百出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容忽视,但其中也存在着一些乱象,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纵观社会主义金融乱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第一,建“鼠仓”。在金融行业中,存在部分无良经济人低位建仓,通过抬升股价蓄水,借助公共资金拉升股价,再率先出仓,从而赚取经济利益,导致其他公众的投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第二,内幕交易。在金融市场中,部分特殊群体知晓交易内幕,借助预知消息,准确选择购买时机,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第三,野蛮式收购。野蛮式收购主要是指保险企业通过大量资金强行投资实体公司,比如阳光保险增持伊利股份、安邦增持中国建筑等,利用资金优势,采取野蛮式的收购行为,对相关企业和市场造成破坏。第四,乱用贷款资金。传统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权力,肆意乱用信贷资金,大搞权钱交易,导致金融机构风险系数增加。第五,互联网非法集资。随着互联网金融兴起,P2P网络信贷、非法集资现象不断增加,集资平台“跑路”比比皆是,高利网贷更导致学生自杀现象不时发生。第六,杠杆收购。部分企业利用高额杠杆进行收购,极容易导致资金断裂、社会公众资金被套。以上种种行为都是我国金融乱象的主要表现,这些金融乱象不仅对社会公众的利益造成侵犯,更影响我国正常的金融秩序,必须坚决予以禁止,依法进行整治。

金融乱象源于信用过度扩张、背离服务本源及金融监管不完善

信用过度扩张是最主要的根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逐步向公共服务领域过渡,政府、企业、社会公众都期望通过金融体系获利。政府支持和鼓励金融创新、企业频繁开展金融活动、社会公众过度利用信用机制,大量的活跃金融行为导致央行金融调控越发困难,较难约束社会公众的信用额度需求,导致基础货币量和货币乘数整体上升,最终导致社会信用杠杆不断加大,建“鼠仓”、杠杆收购等金融乱象均由信用过度扩张导致。

违背服务本源是造成金融乱象的一个重要因素。金融业的关键是服务实体经济,两者共荣共生,但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更多的金融企业开始服务虚拟经济,比如金融证券、金融信贷,导致实体经济缺乏金融扶持,资金难题无法解决。与此同时,部分金融折戟虚拟经济,苦不堪言,两者之间的矛盾导致市场经济混乱。金融服务脱离实体经济,容易引发野蛮式收购、乱用贷款资金等金融乱象。

金融监管不完善导致金融乱象滋生。我国一直鼓励金融创新,希望借助金融创新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突破性发展,但也存在对新型金融监管力度不足、监管滞后的问题。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并不完善,相关的立法、司法无法满足高速发展的金融体系的需要,导致金融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同时,部分金融活动处于灰色地带,给金融监管造成了严重困难。除此,金融混合经营趋势明显,监管机构获取信息难度增大,违法违规的金融业务十分隐蔽,监管成本不断提高。综合影响下,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乱象难以得到有效控制。

依法整治金融乱象需多措并举

依法整治金融乱象的关键在于转变思维,树立全面从严防治理念。首先,树立“早介入、早防治”的防治理念。我国对新型金融业务的防治,多数是在金融模式产生危害之后才介入治理,这不仅导致监管难度增大,而且需要付出高额的治理成本。整治金融乱象应提早介入,以“防治”替代“治理”,金融监管部门应对新型金融模式保持警惕态度,与新型金融共同发展,时刻关注新型金融变化,及时出手防治。其次,从严防治。随着我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对益于社会发展的金融应果断放行,而对违法违规金融要严加管制,金融监管机构应持续从严防治,坚决打击各类金融违法违规活动。再次,提高金融行业准入门槛。金融产业与民生息息相关,非法集资、庞氏骗局对社会公众财产安全和金融秩序造成巨大威胁,应提高金融行业准入门槛,清理不具备长期经营实力的金融企业,确保剩余金融企业能持牌经营。最后,深入了解金融创新活动。金融乱象多数源自金融创新活动,随着金融创新频繁产生,监管部门应深入了解金融创新活动本质、模式,及时发现其中隐藏的风险,规范金融创新,提高金融防治效果。

依法整治金融乱象的核心在于健全法治,弥补金融监管中存在的短板。首先,完善金融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目前我国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主要包括《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银行业务监督管理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制定已久,更新速率相对较慢,难以对新型金融形成有效规制。所以,有必要完善金融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弥补金融监管法治短板。其次,陆续出台规制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在多种金融乱象中,民间借贷应成为金融监管的重点,民间借贷与社会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并极容易产生金融风险,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制民间借贷形式及发展方向,最大程度确保民间借贷安全可靠,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金融风险。最后,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随着时代发展,互联网金融乱象频繁发生,主要体现在网络信贷与非法集资两方面。互联网金融涉及主体众多、资质差别较大、金融模式多样,给金融监管带来了巨大难度。互联网金融监管应提高准入条件,要求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做好信息披露,确保互联网金融能够更加安全透明。此外,还应针对互联网金融建立专项监管条例,不断填补互联网金融监管漏洞,让互联网金融发展合法合规。

依法整治金融乱象需重拳出击,利用严格执法和问责机制,整治金融乱象。首先,金融执法以“严”为主。在金融监管过程中,一旦发现金融机构存在问题,就必须及时指正,以严格的态度和严厉的执法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严格执法达到消除金融乱象目的。同时,面对新闻媒体曝光的热点案件,金融监管要敢于正视难题,依法开展调查,对金融机构形成震慑效用,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其次,做好问责工作。金融违法违规并非源自表层,打击金融违法违规活动时,必须要深入本质,对相关人员问责处理。金融机构负责人要确保合法合规开展金融业务,一旦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应承担相关责任。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恪尽职守,坚决避免出现失职现象,一旦出现失职行为,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后,不断更新监管技术,提高监管水平。随着互联网金融不断衍生,金融监管也应利用现代化技术,比如大数据、云计算,通过现代化技术的应用更好地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督,及时发现互联网金融中的潜在危险,全方位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金融秩序和谐稳定。

(作者为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

【参考文献】

①王深德:《治理金融乱象完善法治的思考》,《金融理论与实践》,2018年第7期。

②陆岷峰、徐博欢:《金融乱象与金融治理——基于改革开放40年金融整治经验》,《财经科学》,2018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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