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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思路研究


2016-10-18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作者:王季旻

【摘要】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的任务,本文通过对政府、企业、个人与中介之间的关系和责任进行探讨,明确各主体间的作用和发展思路,逐步实现政府、企业、个人和中介等多中心主体协同治理的模式,从政府主导向政府协调、社会共建发展。
      【关键词】社会信用;体系;思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我国一项战略任务。目前,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还存在信用信息传递壁垒、全面的信用数据库尚未形成、信用信息质量不高、信用服务滞后等问题。作为全国人口大省的河南,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提升中原文化整体实力和影响力的必要环节。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路径
      信用信息具有一定的公共物品属性,其决定了社会信用体系在建设初期需要政府投资,尤其在涉及到机密隐私方面的信息征集上,需要政府依靠自身公信力去执行。但从长期来看,信用信息不应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而要作为一个产业,依靠市场调节机制作为内在动力求得发展,由此避免政府介入产生的弊病。一方面,从各区域来看,政府、市场、社会在社会信用体系的构建中发挥各自作用,将信用信息逐步实现区域整合。在地区内部,根据各自地区经济规模、行政能力、文明程度等情况,构建符合本地发展特点的社会信用体系。比如,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区域,政府要逐步退出对信用市场的控制;行业协会具有话语权的地区,可以赋予行业协会更多的社会责任,与政府共同进行协同治理。另一方面,从各行业来看,发达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打破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垄断,逐步实现信用信息从分口径管理到统一管理的整合,建立统一的信用数据库。信用数据库要明确信用信息的整合、查询和管理部门,既要保证信息的整合,又必须分责明确。在信用信息整合方面,要充分发挥各个组织部门协同治理的作用,各组织结构的信用信息要适时公开、共享整理,从宏观层面或纵向来实现信息整合;而在信用信息的查询方面,需要弱化政府的垄断地位,将信用信息查询作为服务业的一部分,逐步实现社会化或市场化,由有能力的社会组织或企业担当,将市场机制引入社会信用体系中。
      二、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模式
      (一)政府来引导,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短期内,政府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主体,其公信力与领导力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初期建立的基础。政府在前期、中期和后期中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与能力。
      一是树立信用社会的理念。政府可有意识的推动信用这一概念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升全省整体的诚信意识水平,为信用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创建良好的外部环境。此外,将网站作为推动信用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推进“信用河南”的门户网站建设,在“信用河南”上开展地方、行业信用周活动,为各地信用建设提供集中宣传窗口。
      二是运用大数据服务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全省各部门、各单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过程中产生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完善、整合,形成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可充分依托河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及省政府大数据云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共享、应用集成和安全保障系统,构建机构信用数据库、个人信用数据库等共享数据库及备份数据库,建设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基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中,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绿色节能等新技术,提高信用信息化资源利用效率。
      三是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对行为主体具有监督管理的作用,在遵循经济自身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以信用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这就要求政府由重权利向重责任、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政府需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工作,健全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企业诚信评价制度,保护消费者在市场行为中的合法性,并在数据征集的基础上,对跨行业、跨地区的分散数据进行必要的交换更新,形成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信用数据的统一整合。
      四是搭建信用法律体系框架。针对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河南省政府和各政府职能部门相继出台《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目前这些办法或条例还处于试行阶段,且局限于某一部门或者区域内部。从宏观上讲,要在全省及各市县范围内确立征集信用信息的秩序规范和征集标准;从微观上讲,对政务、商务和个人分别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统一行业分类编码和职业类别代码、建立企业和个人识别编码,界定信用信息使用范围、费用、惩戒等具体问题、出台征信数据开放和使用规范的新法规。
      (二)企业是主体,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在当前经济转型期中,企业是最关键、最活跃和最有影响力的主体。随着河南省信用体系的商业化运作条件成熟起来,政府应逐渐淡出,充分发挥市场与社会的作用,赋予企业更多的自主性。
      一是规范内部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是提升企业竞争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生产、交易、售后等环节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信用管理制度,是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保证。前期信用管理制度主要进行客户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息档案,对客户信用评级进行全面掌握;中期信用管理主要针对客户授信情况,通过科学的交易审批程序和严格的担保审批制度,控制客户的信用额度;后期信用管理则是对应收账款、资信备案等方面的管理等。
      二是统一企业评价管理。信用评价不仅可以加强企业自身竞争力、树立企业形象,而且可改善整体市场氛围、防御信用风险、提升融资环境等。在市场交易活动中,政府可支持商务厅或有关行业协会按照商贸行为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建立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发挥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作用;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推动相关部门和从业者的信用评价,将资质审批与职业资格注册等审批核准事项实行关联管理;在消费领域,加强广告业信用管理,完善12358价格举报系统,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调动担保机构的积极性。此前河南省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方面也曾做过一些尝试,但是很多担保机构经营模式存在一定问题,中小企业受惠力度不足,由于中小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和较大的信用风险导致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业务几乎是无盈利甚至亏损。因此针对中小企业的发展阶段特点要建立一套规范、灵活、可续的担保流程,提高自身管理风险和转嫁风险的能力,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中小企业间还可开展多种形式的互通性融资担保。
      四是建设企业身份信用管理系统。目前已有专业机构从身份信用入手,探索建立出图文条码网络信用印章,即通过印章与网络的结合完成身份识别,自动关联网络完成信用信息征集查询等工作。企业身份信用管理系统可以通过图像及对方生物特征进行防伪,在合作双方签订合同、授权委托、票据印鉴等交易行为中代替传统印章,促进贸易信用化建设。企业身份信用管理系统可以由政府搭台,行业或中介自行投入完成。
      (三)个人为基础,加强信用体系管理
      个人信用管理涉及面范围很广,交通领域、金融领域等方面自成体系,在当下河南省信用法律不健全的条件下,可从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入手,建立包括个人信用等级制度、个人信用评估制度、个人信用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
      一是规范个人信用评估标准。在当下评级技术还不成熟、个人信用评估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尚未健全的初期,个人信用评估主要是商业银行、电信公司等对有利用价值的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征集,满足消费信贷。但从长远来看,征信机构在加工个人信用信息评估报告中,很有必要吸收政府、中介等其他社会团体的信用衡量,如就业情况、个人可信度等记录。
      二是建立个人信用风险预警管理。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成熟的条件下,对个人信用风险进行预警提醒。一方面,征信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自身要求制定个人信贷风险管理措施,定期根据所需警戒指标进行个人风险管控,对有信用风险的个人进行管理措施,规避或转嫁贷前和贷后的风险。另一方面,针对个人信用风险,建立个人信用担保机构和保险制度,拓宽个人金融领域的行为。
      (四)中介是润滑剂,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在市场活动中,交易主体之间的信用信息不对称是导致失信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信用中介的成熟可以有效减少市场交易费用、提高交易效率。
      一是在政府指导下规范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初期,政府要确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其任务是出台政策、公布法规、保护知识产权、鼓励信用产品创新等。此外,政府可适当协调中介服务市场,采取开放与扶持的原则助推中介市场成熟,将信用中介服务机构作为特许经营的机构,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一定扶持。
      二是行业内部建立有效约束机制。在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中介机构资质认证等方面由行业自行制定规章政策,建立行业内部信用征集、查询系统,支持并协助政府监管工作。三是有序推动和规范社会信用服务行业。在建立一套独立万株的社会信用体系之后,政府应放宽对信用中介行业的准入政策,吸引一些民营和外资经营的信用服务机构进入,为中介服务市场注入新的技术和理念,最终促进本土信用服务市场市场化运作。
      三、总结
      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需要强大的征信系统对于信用信息的记录、整理和分析,发达的信用评级机构对于政府、企业、个人或产品的评级,以及公允的会计审计机构对于财务与经营活动的事后把关。从短期来看,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需要政府的强大推动,政府凭借其公信力与领导力实现信用信息的管理、保证法律法规的健全、建设良好的社会氛围等,而从长远看,政府要逐渐淡出主导地位,实现政府、企业、个人与中介之间社会信用建设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张卫等.协同治理: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选择[J].南京社会科学,2012.11:87-89.
[2]董瑾,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4.04.
[3]特约记者,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实录[J].征信,2014.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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