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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研究


2016-11-01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作者:刘昱含

   【摘要】中小企业在我国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随着中小企业的逐步发展,其存在的融资问题也日渐显现。本文通过对美、日、德等国中小企业融资风险与我国国情的对比研究,希望能够为政府部门在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方面提供一些有用的建议,使我国中小企业能够更好地生产和发展。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风险;风险控制;
      
      一、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成因分析
      (一)企业外部原因
      1.国家政策法规限制
      我国如今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法规还不够完善与健全,还不能很好地帮助中小企业发展。此外,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还不够完善,税收负担十分沉重,中小企业经营环境相当严峻,比如在登记注册时,中小企业需要按时提交多种相应的资料文件,手续相当繁杂。
      2.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限制
      大部分的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倾向于大型的国有企业。一些中小企业缺少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存在着严重的逃债现象,银行不能够按时收回贷出款项,出于对自身规避的目的,银行减少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
      3.资金市场准入制度的限制
      在金融领域,国有银行长期处在垄断地位,而民营金融机构的发展受到了严格限制,它们业务范围小,业务能力不高,无法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足够的服务。而股票市场是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为目的而建立的,即使采用了比如借壳的方法上市,中小企业也会因为整合过程中文化背景不同等等各类因素影响,最终达不到上市目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在债券市场上则更为恶劣,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企业债券发行与转让管理办法》中,对发行程序和债券发行人等列出了数条要求,条件十分苛刻。而在执行过程之中的“规模控制,分级审批”又必然地给企业增加了一定的成本。
      4.全国范围内的信用担保体系尚不健全
      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尚在逐渐完善当中,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与健全还不尽人意。由政府组建的担保机构形成了新的行政干预,中小企业依然受到歧视;而且中小企业信誉状况差别很大,怎样评定信用等级、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等问题都需要得到解决。
      (二)企业内部原因
      1.内部控制环境不完善
      由于中小企业的管理者的管理专业水平存在一定的限制,大多都凭借着经验和观察对企业进行管理控制,并没有意识到建立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性。此外,一些企业即使制订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也只是一纸空文,并没有实际实施。与大企业相比,我国中小企业薪水有限,也没有很好的人才培养体系,缺乏专业的人才,更加不利于内部控制环境的建设。
      2.会计工作不规范
      在我国的中小企业中,往往没有规范地进行会计工作。有的企业并没有设立专门的会计机构,有一些设立了的企业在职责分配上并不明晰,影响了会计工作的有序进行。而有的企业所有者为了达到获取更多利益的目的,还会指使财务人员按照需要篡改账目,此时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设置与执行更加无从谈起。
      3.控制程序设计不合理
      在设计内部控制程序时,一些中小企业只会盲目地套用别人的程序,控制程序并不能很好地适用于企业的实际情况。而有的中小企业没有遵照控制程序运行,控制程序只是一纸空文。在有的中小企业中,甚至没有将内部控制制度写出来,形成文字的形式,在进行内部控制的时候,没有可以使用的依据。
      4.内部控制监督不完善
      一些中小企业虽然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但没有对它们进行有效的监督,有的甚至没有独立的审计部门。这些形成原因复杂的问题并不能很快地被解决,因此,还需要很长时间的努力,我国中小企业的内控监督体系才能够更加完善。
      二、国外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经验
      (一)美日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的经验
      1.美国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的经验
      美国十分重视对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的管理与控制,制定了许多相应的政策与措施。美国政府通过以下这些具体的方式的控制中小企业融资风险:(1)美国政府设立了专项财政基金,为中小企业的生产发展提供资金帮助,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因此,许多的中小企业能够通过调整增长模式以及改变产业结构的方式来争取政府的支持,以获得资金援助;(2)在美国,中小企业贷款的主要提供者是中小型的金融机构,在合作的过程中,中小企业与资金提供者往往会进行长期的合作,从而规避信息不足带来的风险;(3)政府制定了专门的法律法规来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美国先后制定了《小企业法》、《小企业贷款法》与《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发法》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对中小企业融资进行规范和帮助;(4)政府设立了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具有足够的潜力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政府机构的信贷支持。
      2.日本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的经验
      在日本,中小企业融资风险控制由政府来进行主导。日本通过这些具体的方式的控制中小企业融资风险:(1)建立有针对性的金融机构,它们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解决总体资金不足的问题,还能够解决企业运营中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2)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日本政府先后制订了《小型企业共济法》、《中小企业防止破产共济法》和《信用金库法》这一系列法律法规来帮助中小企业的融资及风险控制;(3)为中小企业设立专门的担保机构和信用制度,日本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和“风险基金”和以信用保证作为核心的信用制度;(4)政府为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会自行认购一定的以充实自有资本为目的的公司债券以及中小企业股票。
      (二)国际经验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启示
      第一,进一步完善融资渠道,设立与完善中小金融机构。虽然中小企业信贷服务部相继在我国的各个银行设立,但并不具有足够的针对性。因此,应当尽快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不断发展完善,最终达成与我国的中小企业同步发展;第二,建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从上文中美德日各国的经验都可以看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具有不可否认的重要性,能够有效控制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第三,融资过程中必然存在着融资风险,我们并不能否认融资风险的存在,我们要对各个环节中存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各国中小企业的经验表明,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政府的管理和企业自身的风险管理都必不可少。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1(01):57-60.
[2]刘曼红主编.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42-46.
[3]王磊,张庆.企业融资风险与防范———以福记食品有限公司为例.财务与会计,2011(09):13-15.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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