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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国快递包装立法的思考


2018-05-21    来源:中州学刊    作者:刘文良

摘 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快递包装已成为一种环境公害。对快递包装进行立法有助于规范商家行为,促进社会公众形成绿色消费观念,对其他包装立法也能产生良好的比照和带动效应。快递包装立法应当坚持责任明确、公众参与、科学合理、奖罚分明、“专门法”与“渗透法”相结合的立法原则,对包装材料使用、包装工艺要求、包装废弃物回收以及绿色快递的认证、补贴、免税优惠等作出明确规定。 
  关键词:快递包装;立法依据;立法原则;立法内容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03-0062-05 
  一、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随着电商和快递行业的迅猛发展,不合理的快递包装尤其是过度包装现象普遍存在,既浪费资源又造成环境污染,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规制。我国商品包装基本立法虽取得一定成效,但整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若提出专门对快递包装进行立法,很多人会觉得不太现实。不过,在社会公众还不能依靠道德意识和责任意识合理使用、正确处理快递包装的条件下,通过立法加强对快递包装的监管和治理显得特别重要。 
  1.快递包装已成为一种环境公害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快递业务消耗的包装数量惊人。国家邮政局新闻宣传中心和北京印刷学院青岛研究院联合调查形成的《2016年中国快递领域绿色包装发展现状及趋势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快递业务的完成量达到207亿件,包装这些快件耗费了99.22亿个包装箱、169.85亿米胶带(总长度可绕地球赤道425圈)、82.68亿个塑料袋、29.7亿个包装缓冲物。如果以重量计算,2015年快递包装垃圾达到400多万吨。预计到2020年,全国快递业务完成量将超过500亿件,快递包装垃圾的数量将超乎想象。该报告还显示,快递包装的实际回收率很低,尚不到总量的10%,绝大部分包装废弃物被直接送进了垃圾填埋场。其中,快递塑料袋在大自然中实现完全降解大约需要100年,对环境危害之大可想而知。①从发展趋势来看,电子商务的规模会越来越大,快递业务也将持续膨胀。如果不对快递包装进行规制,垃圾围城的现象将愈演愈烈。国务院公布的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促进电商、快递进社区进农村”,这意味着快递业务将覆盖全国城乡。如何使快递包装生态化,已成为政府、商家、快递公司、消费者共同面对的难题。 
  2.快递包装亟须通过立法予以规范 
  快递包装是一种比较纯粹的运输类包装,其治理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一项比较复杂的工程。快递包装的治理面临诸多困境:消费者希望购买的商品有牢不可破的包装,收到商品后却不会或不愿合理处置快递包装;电商担心商品在快递途中受损而希望快递公司予以厚实包装,但不希望因此增加经营成本;对快递公司而言,回收快递包装的经济效益很低甚至可能倒贴成本。治理快递包装污染需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需要协调相关主体的利益,立法可能是最为有效的途径。有了法律规范的指引、约束和保障,就有可能尽快实现快递包装的生态化。 
  二、快递包装立法的可行性与价值 
  商品包装法应当明确相关规程、技术标准等,涉及环境保护、工商管理、税务、计量、检验等多个领域。相对于包装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包装立法是比较滞后的,还没有一部内容全面的包装法。我国关于商品包装的法律规范零散地体现在相关法律如《环境保护法》《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计量法》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如《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中。我国专门针对商品包装的法律缺失,相关法规极少且缺乏系统性。涉及商品包装的具有一定专门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有:《包装废弃物的处理与利用通则》(原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发布),《包装资源回收利用暂行管理办法》(中国包装技术协会、中国包装总公司1999年发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辦法》(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发布),《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09年发布)。另外,2013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商品包装物减量若干规定》是一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促进生活垃圾从源头上减量的地方性法规。上述规范性文件只是从某些方面明确了包装规范的一些要求。要真正解决快递包装污染问题,比较有效的办法是制定一部针对性较强的单项法规。 
  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包装的基本立法,专门对快递包装进行立法合适吗?这恐怕是很多人都会提出的疑问。的确,包装涉及的商品种类繁多,要制定一部对所有商品包装的所有方面都有约束力的法律或法规确实是一件难事。不过,与商品自身的包装相比,快递包装是一种比较特殊的包装,其对形态可塑性、简便性、密封性等方面有较高要求,而对美观性的要求不高。商品从商家到消费者的过程中,本来有自身的包装就可以了,但因为快递环节的参与,又多出来一个包装。从某种意义上讲,快递包装是一种“多余”的包装。相对于商品初始包装的纷繁复杂,快递包装比较简单、类型单一。快递包装所包裹的商品虽然千差万别,但其本身的形式并不复杂,往往是快递袋或者快递箱,快递袋一般为塑料袋或纸袋,快递箱多为纸箱或泡沫箱。如果快递包装的种类和材料千变万化,相关立法所涉及的内容就会十分琐细,因而很难制定一部适用于形形色色的快递包装的法律或法规。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发现,对快递包装进行立法,大可不必有“可行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的担忧。 
  对快递包装进行立法不仅可行,而且是非常必要的。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快递包装立法有助于规范商家行为。有了相关立法,商家在进行快递包装时就有了依据,知道该怎样包装;同时也有了约束,知道不该怎样包装。有了快递包装立法,快递企业面对快递商品供应商和消费者对包装“瘦身”的质疑就有了解释依据,对过度包装的要求就可以依法拒绝。其次,快递包装立法有助于转变社会消费观念。包装设计得好不好,不仅在于它是否契合消费者的心理,更在于它能不能引领消费,即能不能通过巧妙的设计将社会消费观念引领到科学的轨道上。快递包装立法能够促使消费者树立正确的包装观念,而不是随心所欲地对快递包装的档次和严实度提出各种各样不够合理的要求。最后,快递包装立法能够对其他包装立法产生引领和带动作用。目前,就包装数量而言,我国已是“包装大国”。“截至2016年11月上旬,我国包装工业总产值已达1.7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②这个数据还没有将规模越来越大的快递业务涵括在内。然而,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包装法规。对快递包装进行立法,一方面可以产生比照效应,提升整个包装行业的规范性;另一方面可以为对其他包装进行立法提供参照,从而有利于健全包装法律体系。
三、快递包装立法的原则和内容 
  “对于法律有效的执行,必须在创制阶段便予以充分的考虑,如果到了真正执行阶段才予以考虑,可能就会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出现,使得法律的执行效果大打折扣。”③为了确保制定出来的快递包装法能够切实发挥效用,必须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立法的原则和内容。 
  1.快递包装立法的原则 
  与其他立法一样,快递包装立法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要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体现人民意志,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调整社会关系。同时,快递包装立法必然有自己的特性及相应的特别原则。具体而言,快递包装立法要遵循以下五项原则。 
  (1)责任明确。立法合不合理,一个重要的衡量标准是责任主体明不明确、恰不恰当。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看,必然有一部分人从快递包装中受益,如商家、消费者通过卖出、收受货物而获益,快递企业通过承担运务而获益。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商家、快递企业、消费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谁受益谁担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快递包装立法要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首先要明确相关责任主体。快递包装立法要按照“全生命周期”的思路,对包装材料的选用以及包装物的生产、使用、被废弃的全过程进行规范。“通过立法,首先应确定各环节责任主体,生产环节上,由哪个机构制定标准,厂家应如何执行标准,哪些部门负责检查;销售环节上,销售部门如何对过度包装负责,负多大的责。”④为了从源头减少资源消耗和避免环境污染,快递包装法要明确规定:电商、快递业务经营者、消费者作为快递包装的受益者,负有对快递包装废弃物进行回收及合理处置的义务,否则,要承担“污染付费”责任。 
  (2)公众参与。立法是一个严谨的过程,也是一个科学求证的过程。现实中一些法规形同虚设,可能是因为执法者的执法能力及公众的守法意识不够强,也可能是因为这些法规本身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比较差。确保法律的执行力,首先要确保其可执行性。公众参与立法的广度和深度以及公众对立法的认可度,是法律具有可执行性的重要保障。“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规定必须是大多数人在能力上、道德水准上能够做到的行为,不能命令人们实施不可能的行为,也不能禁止人们实施不可避免的行为。”⑤治理快递包装污染需要全民参与,单靠商家、政府或消费者任何一方,都无法获得理想的效果。快递包装立法当然要体现法律的威严,但法律的威严是以最大限度地反映民意为基础的。“在追求分配正义的目标下,民主立法应当树立‘没有沟通、博弈和妥协,就没有立法和谐’的观念。”⑥进行快递包装立法,首先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宣传,了解商家、消费者、环保部门、快递企业等相关方的诉求和意见,法律规范要经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立法者要尽量在限制性规定和民意之间寻求契合点和利益平衡点,既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又让相关各方切实感受到自己的正当利益得到了最大限度的维护。 
  (3)科学合理。从某种意义上讲,立法是一门科学。立法如果不能体现科学性,就难以在现实中发挥效用,也就没有生命力。快递包装立法要坚持科学性原则,以科学的立法理念及科学的立法程序保证立法严谨有效。可行性是立法的根本,而科学性是可行性的保障。快递包装立法要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相结合,坚持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变动性相结合。快递包装法的具体条款要宽严适度、科学合理,易于为商家和消费者遵守,便于执行。 
  (4)奖罚分明。在现实生活中,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收益与责任是相互制衡的,奖励与处罚是相对应的。快递包装立法的目的是规范快递包装行为,实现这一目的既需要通过奖励措施鼓励人们自觉守法,又需要通过惩罚措施强制人们守法。快递包装污染能不能得到有效治理,商家和消费者的思想观念更新是关键。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希望快递包装有利于保护切身利益。快递包装立法要设置明确的奖励和处罚措施来强化法律规范的制约性,相关措施要明确何种行为值得奖励、给予什么样的奖励,何种行为必须惩罚、用什么样的标准来惩罚。法律规范只有奖罚分明,才能营造公平公正的氛围,使人们养成正确使用和处置快递包装的习惯。 
  (5)“专门法”与“渗透法”相结合。快递包装立法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制定专门的快递包装法是首选方式,采用“渗透”的方式将规范快递包装的条文纳入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有必要。毕竟,一部快递包装法要解决所有涉及快递包装污染的问题是不太现实的。2016年12月,工信部与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具有包装产业战略部署和包装行业行动指南意义的《关于加快我国包装产业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促进政策,依托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优化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产业链”。2016年8月,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推动将快递包装列入《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强制回收目录。将快递包装治理的相关规范和要求渗透到某些邻近或“母系”法律、法规中,有助于协同解决快递包装污染的一些具体问题。“专门法”与“渗透法”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将有效推动快递包装立法的进程。 
  2.快递包装立法的内容 
  快递包装与普通商品包装相比有其特殊性,快递包装立法的内容自然有相应的侧重点。比如,食品包装、药品包装、化妆品包装的相关法规与标准一般会对包装的空隙率作出明确限制(如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0年发布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规定食品、化妆品的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但快递包装立法没必要作这方面要求,因为没有人会有意加大快递包装的空隙而去“讨好”快递接收者。一般而言,快递包装立法可以对快递包装的材料、工艺、回收以及绿色快递标识等方面进行规范。 
  (1)包装材料的使用规范。快递包装是对商品包装的包装,其功能可以简单归结为“安全递送”。因此,快递包装材料不像一般商品包装材料那样种类繁多,只需有限的若干类型就可以满足一切快递业务的需求。快递包装法要明确规定哪些材料不得用于快递包装,哪些材料应逐步退出快递包装行业;要鼓励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积极研发便于回收利用、自然分解且安全高效的快递包装材料。为了便于监督,快递包装法还要明确规定快递包装须在显著位置如实标明所使用的包装材料。在这方面,已有一些快递公司作了尝试,如“中国邮政速递物流的运单使用热敏环保材料,省去底纸,减少了一半的原材料”⑦。2016年6月召开的全球智慧物流峰会上,包括菜鸟、申通、圆通、中通、苏宁等在内的30余家物流企业联合启动了綠色快递行动,推出了100%可生物降解的快递包装袋和无胶带环保纸箱;亚马逊公司也宣布对传统运单进行更换,新的运单更易揭开且在快递包装箱上基本不留胶水痕迹,便于再次使用。⑧重要包装材料的升级换代往往是包装业快速发展的最根本动因,对快递包装所使用的材料进行规范是快递包装法的关键内容。
(2)包装工艺的规范性要求。虽然快递包装一般不会出现包装材料奢华、包装空隙夸张等常见的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但综观近些年来的快递包装,一个普遍的事实是:为了确保快递商品在转运过程中不被损坏和递送出错,快递公司对商品的包装层次成倍增加,所使用的包装缓冲物、包装捆扎带的数量成倍增长,快递单也是一联又一联叠加在快递包裹上。如果快递包装工艺比较高效、合理,包装材料的节约、人工的减少、污染的控制就多了一重保障。比如,快递行业曾普遍使用五联纸质运单,一个快件仅运单一项就要耗费不少纸张,但近两年快递行业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原来的五联纸单变成了现在的两联或一联纸单,大大减少了纸张的使用量。据有关方面测算,仅运单上的这一项改进,每年就可为快递企业节省支出50亿元。⑨作为电商企业,京东物流将封箱胶带的宽度由53毫米减至45毫米,8毫米的差别基本上不影响打包的质量,但节约了15%的资源;快递面单的规格也有效地实现了“瘦身”。⑩2014年,美国加州大学两位学生设计出一款全新的快递包装盒,这种包装盒比普通包装盒能减少25%的瓦楞纸用料,2—3秒内就可以被折叠打包,拆封回收也非常便捷,储存时也占不了多少空间。B11包装结构、包装材料与包装工艺的关系非常密切,在快递包装立法中强化对包装工艺的规范性要求,实质上是对包装材料规范的一种响应。 
  (3)包装废弃物回收规范。如果快递包装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理环节得到重视,快递包装对环境的危害就会大大降低。快递包装法中要有明确的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快递包装回收的责任主体及哪些快递包装废弃物应列入回收再利用名单。“快递企业应发挥需求对生产的引导作用,在收寄、分拣、封发、运输、派送等各个环节减少对包装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完善包装物回收利用的管理制度,配合生产企业建立废旧包装回收设施,实现快递业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发展。”B12考虑到消费者也是快递污染的直接责任人,快递包装法还要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快递接收者拆包验货后,快递员应将废弃的快递包装带回公司,快递接收者应予以配合。 
  (4)激励措施。许以利益有时是最好的动力。如果商家与消费者能够从中获得利益(经济利益、精神利益等),快递包装的绿化就容易见成效。因此,快递包装法不仅要明确商家承担的义务,还要明确商家承担义务后会获得什么样的实惠,如会得到政府补贴、会被免除一些税费等。目前,快递包装废弃物数量巨大而回收率极低,原因之一是快递企业回收利用包装物需要投入不菲的人力和物力,其成本可能远高于购买、使用新包装物的成本。如果没有相关法定责任,很多快递企业就不会主动回收利用快递包装。因此,快递包装法应强制性地要求快递公司回收快递包装废弃物,或者鼓励、支持包装回收企业与快递公司开展合作,共同打造快递包装绿色产业化链条;要规定有关部门对采用环保型包装材料的电商和快递企业予以适当的经济补贴或其他政策优惠,促进快递包装的生态化。 
  (5)绿色快递认证制度。绿色认证已成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一般而言,凡是有利于节能减排、生态环保和人身健康的认证都属于绿色认证。绿色认证制度可以很好地适用于快递行业。快递包装立法要明确规定组织实施绿色快递认证的主体,明确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对快递企业颁发绿色快递标志,要求快递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到绿色快递认证标志后才可以继续从事该行业。快递包装立法还要打破“认证终身制”,规定快递企业通过绿色认证后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如由有关部门对其实行动态管理,以使其强化危机意识。另外,快递包装立法要赋予有关部门探索将绿色包装等环保指标纳入快递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职责,以外部机制促使快递企业树立负责任、有担当的良好形象。 
  四、结语 
  为了切实治理快递包装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有专家建议,“政府、商家、物流企业、物流平台、消费者‘五方联动’,共同成立绿色基金,补贴相关费用,而相关的行业部门和协会组织要主动制定包装标准,加强回收”B13。这种联动在实践中已有探索。2017年6月,京东物流公司携手宝洁、雀巢、惠氏等九大品牌商推出了“青流计划”,旨在通过统一物流耗材标准、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和推行绿色物流技术,打造品牌商、物流公司、包装耗材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从产品打包、封装、运输、配送、消费的整个流通环节中提升资源利用率,实现节能降耗、低碳环保。该计划是一项针对绿色供应链的联合行动,得到了世界自然基金会的高度称赞和支持。除了各方联动,要根治快递包装污染,还需要专门的快递包装法。制定符合国情、适应行情、顺应民情的快递包装法,是确保电子商务和生态环境都能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立法的核心问题是社会资源的公正分配问题”B14,快递包装立法同样是对相关社会资源的分配和再分配。在立法过程中,唯有实行民主立法并确保立法程序合理,才能使快递业务的相关各方自觉守法,共同推动社会资源的高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注释 
  ①参见《国家邮政局发布2016年〈中国快递领域绿色包装发展现状及趋势报告〉》,《绿色包装》2016年第9期。 
  ②白颖:《我国包装工业总产值达1.7万亿元》,《经济日报》2016年11月14日。 
  ③刘莘、金成波:《立法成本收益分析在中国:理念更新与制度确立》,《江苏社会科学》2016年第3期。 
  ④肖潘潘、纪雅林:《包装立法,路有多远?》,《人民日报》2007年9月25日。 
  ⑤刘风景:《一般性立法的精神与坚守》,《江海学刊》2016年第3期。 
  ⑥朱志峰:《立法与立法正义的实现》,《中州学刊》2014年第2期。 
  ⑦⑨参见梁倩:《邮政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经济参考报》2017年5月16日。 
  ⑧参见任芳:《电商物流绿色风起》,《物流技术与应用》2017年第12期。 
  ⑩参见《双11预测破15亿件 快递包装要“绿”起来》,《绿色包装》2017年第11期。 
  B11参见《美国加州大学学生设计出新型快递包装盒》,《中国包装》2014年第3期。 
  B12苏迪:《邮政速递物流等16家快递公司联合发布绿色宣言》,《中國邮政报》2015年11月17日。 
  B13张玉玲:《莫让快递包装垃圾成灾》,《光明日报》2016年11月16日。 
  B14冯祥武:《民主立法是立法与社会资源分配的理性路径》,《东方法学》2010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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